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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家港沿海经济区优惠政策           ★★★ 【字体:
陈家港沿海经济区优惠政策
作者:佚名    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7-8-8

税收优惠
  凡投资兴建工业企业自投产之日起,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部分实行“两免三减半”。
  规费优惠
  减免企业建设期县级以下一切规费。企业投产后应缴纳的规费,能免则免,必须收取的按最低限收取。
  土地优惠
  土地出让价格一般每亩3万元。其中,对首期投资超5千万元的项目,按其发展规划可预留建设用地。
  其他优惠
  具体项目具体对待,特殊项目特殊对待,重特大项目实行“一事一议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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